景区回应男游客坠亡有无责任

1.景区对男游客坠亡是否担责,关键看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若景区设施有隐患,像防护栏不达标、缺警示标识等致游客坠亡,要担侵权责任。

2.若游客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顾警示翻越防护栏,而景区已合理提示和防护,责任可能减轻。

3.按《民法典》,经营场所等的经营者等未尽义务致他人损害要担责。景区需证明已尽责,否则可能要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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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景区对男游客坠亡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若存在设施安全隐患未尽责则担责,若游客重大过错且景区已尽责则责任可能减轻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,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要承担侵权责任。景区作为公共场所,若其设施存在安全隐患,像防护栏不符合标准、警示标识缺失等,导致男游客坠亡,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若游客自身不顾警示翻越防护栏等存在重大过错,而景区已尽合理提示和防护义务,景区责任或减轻。景区需证明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不然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遇到此类景区责任纠纷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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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景区对男游客坠亡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若景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,像防护栏不符合标准、警示标识缺失等情况,从而导致游客坠亡,景区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(2)若游客自身有重大过错,比如不顾警示翻越防护栏,而景区已尽到合理提示和防护义务,景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。
(3)依据《民法典》,包括景区在内的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等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需承担侵权责任。景区有责任证明自己已尽到该义务,不然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提醒:游客游玩时应遵守景区规定,景区需确保设施安全并做好警示提示。不同案情责任认定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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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对男游客坠亡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若景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,像防护栏不符合标准、警示标识缺失,导致游客坠亡,景区应承担侵权责任;若游客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顾警示翻越防护栏,而景区已尽合理提示和防护义务,景区责任可减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,应担责,景区需自证已尽义务,否则可能担责。
1.景区应定期检查维护设施,确保防护栏等符合安全标准,及时更换有问题的设施。
2.完善警示标识,在危险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清晰明确的警示标志。
3.加强人员巡查,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,做好安全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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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景区应确保设施安全,检查防护栏等设施是否符合标准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证游客游玩环境安全。
(二)完善警示标识设置,在危险区域清晰明确地设置警示标识,提醒游客注意安全。
(三)保留好尽到合理提示和防护义务的证据,如监控录像、安全检查记录等,以便在可能的纠纷中证明自身无过错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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